撰文: Joseph Zoh
韓國稅務及財務服務專家,
與 CEO SUITE 合作,處理客戶的稅務及財務需要。
jz@jzassociate.com
一、企業所得稅(百分之十一/百分之二十二/百分之二十四點二)
稅率按累進方式計算:稅前盈利(EBT)在二億韓圜以內的部分按百分之十一計算;不足二百億韓圜的按百分之二十二計算;盈利超過二百億韓圜的則按百分之二十四點二計算。
若稅前盈利為三百億韓圜,你的稅款計算方式如下

這與亞洲其他城市相比如何?

企業所得稅何時到期?
於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(若財政年度於十二月結束,報稅表須於翌年三月前提交)。所有商業實體均須於八月前,透過合資格的公共稅務代理提交中期報稅表。
二、增值稅(VAT)
除土地、農產品/漁業原材料以外的任何採購,增值稅稅率為百分之十;若屬業務開支的一部分,可透過每季申報獲得退還。
三、社會保障計劃(SSP)
機構在韓國聘用人員時(無論是常規員工、定期員工、兼職人員還是自由工作者)必須作出的供款之一。根據規定,僱員須承擔國民年金、國民健康保險及失業保險保費的一半,另一半由僱主承擔。這項成本約佔整體人力成本(薪金、工資及其他僱員收入)的百分之八至十。
四、退休金(RF)
當任何一名員工(正式員工、定期員工、兼職員工)服務滿一年後,便會產生一項額外的勞動相關開支。退休金相當於每服務一年發放一個月的薪金,通常約為年薪或年工資的 8.34%。













